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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只給員工買社保,不買住房公積金合法嗎?在勞動法中,明確規定了用人單位必須要為員工繳納社保,是企業的強制性義務。而勞動法中并未提及用人單位要為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內容,所以導致了不少人認為住房公積金并非是企業必須繳納的義務。很多人都誤認為“公積金”是企業給予的福利,不是國家強制要繳的。然后,事實真的如此嗎,用人單位不需要為員工繳納公積金嗎?
按照有關規定,企業為員工購買社保是強制性的,用人單位需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繳納社保,如果沒有繳納,員工可以進行投訴并要求公司進行補繳。而對于公積金的繳納沒有社保要求的嚴格,投訴力度不大,所以也導致企業不給繳納公積金的現象增多。另一方面,大部分的企業對法律條例關注不高,對于五險是法定(勞動法)的義務,公積金不是法定的理解發生錯誤。雖然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不是法律條文,但也是具有法律效力,同樣對于企業單位具有強制性的約束力,但是員工和單位并沒有正確理解。
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是這樣要求: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應為在職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若你是屬于以上強制范圍內的單位的在職職工,應由建立勞動關系的單位按照國家法規規定為你辦理繳存登記及繳存公積金。其中條例中第13條、第14條、第15條、第20條有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在辦理公積金繳存登記、設立公積金賬戶、每月匯繳公積金等事項上,都是“應當辦理”,因此,住房公積金是強制繳納的。更多資訊盡在匯思勞務公司www.kmleather.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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