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相關
社保帶給大家許多的福利,比如生病拿藥可以在醫保定點藥店可以直接刷卡報銷,單位發生工傷,也可以通過認定工傷進行報銷。女性職員懷孕滿足條件可以享受領取生育津貼等福利。在這些福利背后,不少人有疑問,如果發生意外后,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可以同時報銷嗎?
用工單位在用工期間,若員工發生意外傷亡,單位或員工首先應當進行工傷認定,經過相關部門鑒定確定為工傷后,醫療等費用則由工傷保險賠付,這時是不能使用醫療保險報銷的;若該受傷員工未通過工傷認定,則可以用醫療保險報銷,不能使用工傷保險支付,因為醫療保險主要是治療員工生病和非因工受傷的。
相關法律依據:
1、按照《社會保險法》規定,基本工傷保險與醫療保險是兩種不同的險種,工傷保險顧名思義是為因工傷亡的員工報銷,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職業病的職工獲得經濟補償和醫療救治。而基本醫療保險是保障職工患病或非因公負傷的基本醫療費用。2、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因工作受到事故傷亡的,單位應當在1個月內(或家屬在一年內)報當地的勞動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若被認定為工傷待傷情穩定后進行勞動能力鑒定,根據評定的傷殘等級享受相應的工傷待遇。
由此可見,工傷和醫療保險是不可以同時進行報銷的,這兩者屬于不同險種,且報銷條件也不同。若員工因工傷亡,經過相關部門工傷認定后,則相關費用則由工傷保險進行報銷,不能使用醫療保險。而如果非因工傷亡,即工傷認定不成功,就只能用醫保賬戶報銷,不能使用工傷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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